律师介绍

王勇律师 王勇律师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&律师南京大学毕业11年专业经验个人简介:毕业于南京大学,拥有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娴熟的办案经验,在办案过程中重事实、讲证据、熟知法条、深谙法理;拥有十几年婚姻家... 详细>>

联系我们

律师姓名:王勇律师

手机号码:18666276068

邮箱地址:13776695015@163.com

执业证号:13201200610493975

执业律所: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

联系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、2306室

家庭暴力

老公打人,离婚该怎么让他付出代价?

不少家庭离婚的原因中包含了“家庭暴力”这一因素。在离婚后,其实受到家暴的一方是可以要求另一方对自己进行赔偿的。这一点大家可能不太了解。那么老公打人,离婚该怎么让他付出代价?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,为大家一一介绍。

一、遭遇家庭暴力离婚能否要求赔偿?

遭受家庭暴力一方是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,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,由于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,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有过错一方进行家庭暴力离婚赔偿。

二、家庭暴力离婚时怎么要求赔偿?

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侵害对象是人身损害,赔偿范围是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。在家庭暴力情形下。这里物质损害主要包括由于身体、精神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,误工费、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等等。精神上痛苦是极其主观的感受,别人无从得知,从而精神损害不可能精确计算,只能委之于法官凭借司法经验,根据行为人的主观恶意、情节、常理、医学鉴定等因素予以判断。下面是司法实践中运用的一些原则:

()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请求的,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。

()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,一审时被告没有提出家庭暴力离婚赔偿,在二审时提出来的,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,调解不成的,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。

()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,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家庭暴力离婚赔偿的,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家庭暴力离婚赔偿问题单独提起诉讼。

  三、家庭暴力如何判刑?

  如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受害人提出请求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,《民法典婚姻篇》第43条第3款规定,“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,爱害人提出请求的,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搅动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”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》第22条的规定:“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行为之一,尚不够刑事处罚的,处15日以下拘留、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:

  ()欧打他人,造成轻微伤害的;

  ()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;

  (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

  ()虐待家庭成员,受虐待人要 求处理的;

  ()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;

  ()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、残忍节目,摧残身心健康的;

  ()隐匿、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、电报的。”

 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,受害人要求依法处理的,公安机关才能受理,受害人不向公安机关要求处理的,公安机关不予处置。

  以上就是老公打人,离婚该怎么让他付出代价相关问题的解答,不知道大家是否都了解到了。在生活中,更多关于离婚或是家庭暴力的问题,如果您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,可以咨询一下在线律师,请律师事务所帮忙解答疑问。


免责声明:本网站部分内容转载于互联网公开信息,以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,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。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,请立即联系管理员,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,保证您的权利。

copyright © 2021 王勇律师,南京离婚房产律师,专注婚姻家庭法律服务,遇到南京离婚房产纠纷问题,来南京离婚房产律师网
联系地址: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88号清江苏宁广场2305、2306室
手机:18666276068